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按照《枣庄职业(技师)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(试行)》,新材料与建筑工程系通过分专业进行综合素质排名、公示,确定了2023年普通专升本获得学校推荐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(以下简称“名单”)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:2023年1月12日——2023年1月17日。
对名单有异议的,请于2023年1月17日17时前,联系各班级负责老师进行咨询。2023年1月17日17时之后,不再接受关于名单的异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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